一、总体情况: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辽源市西安区宏大水果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辽源市西安区果真新鲜果蔬超市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标称吉林青晨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黑谷粉(350克(35克×10)/盒、行正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3-08),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辽源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