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多花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网络平台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北京奥金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花蜂蜜(规格型号:420g/瓶;生产日期:2019-07-23)。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2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武侯区局于2020年2月13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716.4元(大写:柒佰壹拾陆圆肆角);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出现此次问题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员工在成品罐更换滤布过程中,不正确操作造成的二次污染。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多花蜂蜜时索取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履行了相关的进货查验义务,武侯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存档备查;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
武侯区局已于2020年2月13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善。
二、罗江区互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福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磨堡椰奶味注心蒸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罗江区互惠超市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福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磨堡椰奶味注心蒸蛋糕(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19-08-02)。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乐山市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3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四川福冠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峨眉山市局于2020年1月16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67元(大写:壹佰陆拾柒圆);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出现此次问题的原因是天气炎热,经销商在进货运输过程中保存不当,贮存温度过高,导致油脂过氧化值超标。峨眉山市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认真总结经验,注重产品控制和运输环节,加强与经销商的沟通,严格按照产品保存条件进行贮存,保证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
峨眉山市局已于2020年1月20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生产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善。
(三)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罗江区互惠超市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罗江区局于2020年1月13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圆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该批次产品问题原因是运输环节贮存不当造成。罗江区局责令该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
罗江区局已于2019年11月11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