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1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饮料、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6大类食品23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蜂产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等问题。
信息显示,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陕西省石泉县珍珠泉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珍珠泉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陕西秦岭蜂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络平台上(网店名称:天猫秦岭旗舰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秦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岭+图形商标)牌五味子蜂蜜检出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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