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共9类食品6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糕点10批次、乳制品6批次、肉制品4批次、饼干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2020年5月7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