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类食品266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5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渝北区唐德全副食店销售的、重庆盈冠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老婆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陈家坝15号E区17-1号夏毅销售的、重庆腾铭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猪耳,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三)荣昌区昌元街道纯良副食店销售的、重庆市荣昌桃峰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桃峰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四)南川区窝凼土酿酒厂标称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市万盛区万新农贸市场006-008摊位张我兴销售的干方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永川区吉安镇徐泽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重庆友邦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厂标称生产的泡椒牛板筋(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丁市镇农贸市场(黄诚)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八)巫山县向光敏干货店销售的、湖南省奇峰菜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奇缘牌泡豇豆,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九)酉阳县海兵副食店销售的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乐口福超市陈朝举销售的、重庆市军威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水晶凉皮(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一)梁平区聚奎星副食超市销售的、长沙市望城区香香食品厂标称生产的素大刀肉(挤压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二)重庆道奇饮料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三)重庆庄佳汉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庄佳汉米线,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重庆市江津区夹滩豹泉酒厂标称生产的高粱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五)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莲花市场39号门市谯守新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六)潼南区田记菜业配送中心销售的菠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