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11批次,其中合格608批次、不合格3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小乔肉类经营部销售的猪大排,氧氟沙星不合格;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农贸市场王连根销售的青菜,啶虫脒超标;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宏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上海青,克百威超标。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的吡啶类杀虫剂。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普通白菜(如上海青、小青菜等)中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克百威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1 | /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小乔肉类经营部 | 浦东沪南路2000号C0302号 | 猪大排 | 散装 | / | 2019/12/28(购进日期) | 氧氟沙星║109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上海格瑞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2 | / | / |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农贸市场王连根 |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农贸市场 | 青菜 | 散装 | / | 2019/11/6 | 啶虫脒║1.3mg/kg║≤1mg/kg | 食用农产品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3 | / | / |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宏平蔬菜经营部 | 嘉定区真新街道曹安路1936号B28-30 | 上海青 | 散装 | / | 2019/11/5 | 克百威║0.041mg/kg║≤0.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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