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①动物、植物和微生物;②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③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④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并且应具备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对人体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危害。
食品伙伴网注册部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新食品原料申报受理和审批情况。
新食品原料受理情况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受理6款新食品原料。
新食品原料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发布了7款新食品原料的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铁皮石斛原球茎是2019年06月12日受理,到2019年11月25日公开征求意见,仅用了5个多月的时间。
新食品原料审批情况
新食品原料申报从受理到正式批准一般需要2-3年时间,其中受理到公开征求意见一般是1-2年。2019年共有3款新食品原料审批通过。
新食品原料申报周期与提交的研发资料和安全性评估资料的质量、完整性息息相关,由此可见,在新食品原料申报过程中,专业的指导尤为重要,食品伙伴网注册部竭诚为大家提供新食品原料申报服务,欢迎致电:0535-2129246。
终止审查目录
2019年列入终止审查目录的有两款新食品原料,审查意见见下表。(历年终止审查目录见附表)
新食品原料发展历程回顾
自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必须报卫生部审核批准方可生产,首次提出新资源食品的概念;1987年《食品新资源卫生管理办法》对新资源食品审批工作程序做出了具体要求;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实施,第二十条规定利用新资源生产食品在生产前须按规定的程序报请审批;2007年,发布《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同时制定《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程》和《新资源食品卫生许可申报与受理规定》;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发布实施,第四十四条提出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应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安全性评估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方可予以批准;到2013年发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正式改名为新食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