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3月31日越南总理要求工商部汇报有关在疫情、旱灾和海水入侵等背景下大米出口活动的报告。4月6日,越南工商部部长Tran Tuan Anh向总理发送了关于上述问题的书面报告。2020年4月10日,政府办公室发布了2827 / VPCP-KTTH号文件,宣布赞同工贸部部长所提出的大米出口配额方案的主张。
据此,工商部提议允许继续出口大米,但必须严格控制每月的出口量,其中决定4月份大米出口配额为40万吨。2020年4月和5月大米出口配额约为80万吨,与2019年同期的出口量下降40%; 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5.7%,与2017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1.7%。
同时,总理也指导工贸部协和调财政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权限抓紧决定和实施大米出口方案和根据国家储备计划指标紧急购买足够数量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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