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4日消息:4月7日,该部在泰国政府公报刊登《食品生产用酶的质量标准》。该法规是泰国公共卫生部第409号公告的补充性文件,于4月8日生效。
该法规规定了通过微生物发酵获得的酶的质量会标准,即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和蜂蜜曲霉(Aspergillus melleus)的质量标准,包括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铅、抗生素以及真菌毒素的标准。
并规定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和蜂蜜曲霉(Aspergillus melleus)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自该法规生效日起180天内符合该法规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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