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10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了《韩餐振兴法实施规则》制定草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将韩餐及韩餐产业情况调查内容分为国内外韩餐厅现状和运营情况、韩餐食材、韩餐产业从事者等的教育等,每2年进行情况调查,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随时实施。
拟被指定为韩食专门人才培养机构者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教育设施及装备的拥有现状、包含教育课程及教育内容的运营计划书等,如果申请内容符合指定标准,就通过培训机构指定书的发放、韩食振兴院网站等进行公告。取消指定的情况下也要公告该事实。
韩餐振兴院院长应至少每年确认1次以上机构的上一年度教育设施和设备现状、确保教授的现状、教育运营实绩以及本年度的教育运营计划等。
另外,对于拟被指定为海外优秀韩餐厅者提交的文件为菜单、食材购买明细等,如果申请内容符合指定标准,将发放海外优秀韩餐厅指定书,并通过韩餐振兴院网站等进行公布,如果取消指定,也会进行公布。
韩餐振兴院院长应该制定检查海外优秀韩餐厅运营状况等计划并进行检查,被指定为海外优秀韩餐厅的韩餐厅可以将农食品部长官指定的标记贴在该韩餐厅内、外部及宣传物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