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计划安排
本次专项任务由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承担,抽检食品包括米面油、菜蛋奶、水产品、畜禽肉等大宗食品,抽样地点包括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省内消费量较大的场所。
二、抽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共计完成抽检1336批次,检验合格样品1311批次,不合格25批次,总体合格率98.1%,总体情况良好(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其中,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蛋制品、酒类等16类食品抽检合格率均为100%;蔬菜制品和食用油各检出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分别为98.6%和98.3%;食用农产品检出2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5%,低于平均水平。
三、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为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2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有17批次样品涉及农兽残超标,占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74%,占不合格食品总数的68%,主要为淡水虾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5批次、豇豆中灭蝇胺超标3批次、韭菜中腐霉利超标2批次等;海水产品中重金属镉超标6批次,占不合格总数的24%,主要为海水蟹镉超标5批次、虾蛄镉超标1批次。
四、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局已要求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