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流动
厨房承办农村自办宴席
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
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天津市
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和
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法规制度,我委起草了《天津市农村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请于2020年4月14日前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022-24453292
电子邮箱:scjgspjyaqjgc@tj.gov.cn
附件:《天津市农村流动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