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料酒、味极鲜酱油汁
(一)食品名称:五香料酒;生产日期:2019-03-13;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食品名称:味极鲜酱油汁;生产日期:2019-08-05;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企业收到检验报告后提出复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维持初检结论。经核查,江西皇家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五香料酒504瓶,自检3瓶,留样1瓶,销售132瓶,库存368瓶,召回数量为零;生产该批次味极鲜酱油汁352瓶,自检2瓶,留样1瓶,销售349瓶,召回数量为零。
(三)江西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江西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第十五条规定,三批次处置共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16.46元整,罚款人民币79000元整(处罚决定书编号:洪市监稽食生罚字〔2019〕21号)。
二、上饶市永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弋阳火锅年糕、弋阳鲜条年糕;上饶市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火锅年糕(条状)(标称生产企业:上饶市朝辉食品有限公司)
(一)食品名称:弋阳火锅年糕;生产日期:2019-09-28;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食品名称:弋阳鲜条年糕;生产日期:2019-09-28;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食品名称:火锅年糕(条状);生产日期:2019-09-28;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经核查,上饶市朝辉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弋阳鲜条年糕50公斤,已销售50公斤,召回数量为零;生产该批次弋阳鲜条年糕和火锅年糕(条状)共110公斤,已销售110公斤,召回数量为零。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江西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第十五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4元整,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处罚决定书编号:饶市监稽四(食)罚决〔2019〕15号)。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上饶市永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弋阳火锅年糕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召回数量为零;购进该批次弋阳鲜条年糕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召回数量为零。上饶市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火锅年糕(条状)110公斤,已销售110公斤,召回数量为零。鉴于经营单位均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
三、赣州全都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啃定你)泡鸭翅(香辣味)、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南康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啃定你)泡鸭翅(原味)
(一)食品名称:(啃定你)泡鸭翅(香辣味);生产日期:2019-08-01;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与标签不符。食品名称:(啃定你)泡鸭翅(原味);生产日期:2019-06-21;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与标签不符。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啃定你)泡鸭翅(香辣味)16箱,销售16箱,召回数量为零;生产该批次(啃定你)泡鸭翅(原味)16箱,销售16箱,召回数量为零。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啃定你)泡鸭翅(香辣味)、(啃定你)泡鸭翅(原味)的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会市监食当罚〔2019〕1号)。该公司已整改到位,立即停止使用问题标签并及时更换新标签、新包装。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经核查,经营单位均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与标签不符,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
四、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红旗店销售的花蛤(花甲)
(一)食品名称:花蛤(花甲);生产日期:2019-09-03;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二)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红旗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0公斤,已销售5.98公斤,4.02公斤报损处理,召回数量为零。
(三)该公司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71元整,罚款人民币60000元整(处罚决定书编号:赣市市监稽三处字〔2019〕21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五、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吉安人民广场分店销售EUROCAKE 布朗尼蛋糕
(一)食品名称:EUROCAKE 布朗尼蛋糕;生产日期:2019-06-25;不合格项目:丙二醇。
(二)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企业收到检验报告后提出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检验,维持初检结论。经核查,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吉安人民广场分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2盒,已销售12盒,召回数量为零。
(三)该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4元整,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处罚决定书编号:吉州市监食罚决字〔2020〕12号)。
六、吉安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伦敦食品制造厂有限公司生产的伦敦小熊椰香味蛋糕
(一)食品名称:伦敦小熊椰香味蛋糕;生产日期:2019-05-10;不合格项目:丙二醇。
(二)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内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吉安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6包,已销售12包,下架24包,召回数量为零。
(三)该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江西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第十五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元整,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处罚决定书编号:吉州市监食〔2020〕1号)。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