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16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2463号),涉及我市江北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检的成都绿地优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金中心分公司销售的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抽样单编号: GC19000000650831842,生产日期:2019年2月5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2月23日向成都绿地优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金中心分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仍有16个被抽检批次的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在售,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查封。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为进口食品,由成都绿地优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金中心分公司于2019年7月3日从供货商河南省马卡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共计两件(数量80个,规格65克/个,生产日期2019年2月5日),进货单价13.53元/个,销售单价20.9元/个,货值金额1672元。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售出62个(含抽检18个),2个被当事人内部品鉴会试吃,余下16个未售出。当事人在进货时索取了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的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进口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履行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要求储存条件为低于-18℃,经现场检查,当事人用于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的销售设备和库房均达到此储存条件要求。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成都绿地优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金中心分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成都绿地优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金中心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在销售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过程中,收集了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进口食品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按照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对当事人免予处罚;2、没收未售出的16个马尔卡脆皮巧克力香草味冰淇淋棒(组合型半乳脂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