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0大类食品115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盐。合格1137批次,不合格22批次。
餐饮食品不合格6批次:1、厦门市集美区普军成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漳州市龙文区闽翔味包子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3、福州市晋安区吴月珠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1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4、仙游县鲤城志果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1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5、莆田市城厢区玉细饭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6、尤溪县西城镇玉池北方馒头店销售的白馒头(加工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方便食品不合格3批次:1、标称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3日生产的纯藕粉,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嘉联店,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标称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28日生产的红枣莲子藕粉,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嘉联店,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3、标称桂林智仁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9年7月20日生产的核桃红枣营养麦片,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永安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1、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浦西万达广场店销售的牛肉(检疫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克伦特罗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泉州市鲤城区陈琴家禽肉摊销售的乌骨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氧氟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泉州市鲤城区锦霞牛肉摊销售的牛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4、泉州市鲤城区瑞娜牛肉摊销售的牛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5、泉州市鲤城区种泉牛肉摊销售的牛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2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销售的长江鲫鱼(淡水鱼)(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名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7、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群众超市销售的明虾(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土霉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8、上杭县范启圣水产品店销售的小河虾(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9、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鼓山超市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5日),氟苯尼考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10、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爱琴海购物中心店销售的科尔沁霖肉(牛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地塞米松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合肥味滋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合肥粮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8月18日生产的猕猴桃干,亮蓝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京东 禹臻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厦门禹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漳州市珍桂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28日生产的沙嗲肉片,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建瓯管葡店,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称莆田市秀屿区乐万家饮用水厂2019年12月15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9期).xl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