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经采样抽查化验的产品为碎鸡肉和火鸡肉制品,但化验结果显示:
-碎鸡肉制品中含有猪肉DNA成分,产品微生物菌群含量超标,且含有李斯特菌以及沙门氏菌病原体;
-火鸡肉制品原料成分为鸡肉,且含有大豆DNA,大肠杆菌和微生物菌群含量超标。
经认定,上述产品均违法了关税同盟相关产品技术法规要求,产品合格声明已被终止。
目前,上述检测结果已通告相关产品的销售方并勒令不合规产品退出市场流通,涉事肉类加工厂被处以17万卢布(约合人民币1.8万元)的经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