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回暖、雨水增多,我省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期,今年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已发生6起,发病19人,暂无死亡病例。3月16日,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误食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有毒无毒蘑菇仅凭肉眼难以辨别,一旦误采误食,发病急,无特效药物,病死率高,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同时,统筹抓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和宣传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的宣传预防、应急救治、防控保障等机制,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大幅减少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发病主要在农村、在家庭,其防控重心在乡镇村组,有效手段是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宣传。要在乡镇、村组、高发地区入山口、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地采取设立警示牌、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敲锣宣传等务实管用的宣传办法,反复提示误采误食野生蘑菇的风险,广泛宣传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品种不明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社会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要加强家庭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知识科普,一旦发生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立即送医,并提供误食蘑菇实物或图片。要组织村组干部开展入户宣传,动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电影放映员、乡村医生等积极参与宣传。各城镇和农村地区学校要重点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教育。通过加强科普宣传,力争今年全省农村居民毒蘑菇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食安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宣传、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调联动,立即部署启动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风险防控宣传工作。要加强对食品和食用农(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加工、经营有毒的野生蘑菇。要特别盯紧集体聚餐单位、农贸市场、景区市场、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督促加强对学校和托幼儿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场所和A级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加强对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厨师的教育培训,严禁非法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要采取定点救治、对口帮扶、远程会诊等措施,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蘑菇中毒诊断、救治能力。要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全力组织救治和处置,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通报、报告。(供稿:食品协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