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畜禽屠宰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畜禽屠宰标准体系,有效提升畜禽屠宰标准化水平,现面向全国开始征集2020-2021年畜禽屠宰国家和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鼓励参照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2018-2022年畜禽屠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申报标准项目。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和建议,将择优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畜禽屠宰检验规程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畜禽屠宰检验和检验结果处理等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品质异常畜禽产品的检验规程,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方法,以及屠宰过程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检验规程等标准。
(二)畜禽屠宰及肉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包括屠宰环节微生物监测控制技术、肉品品质相关指标检验检测方法、肉品中非法添加物质检验检测等标准。
(三)畜禽屠宰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各类畜禽屠宰肉类产品质量、肉品分等分级及评价技术、屠宰加工辅助品等标准。
(四)畜禽屠宰加工技术标准。包括各类畜禽屠宰及加工技术、屠宰加工流程及工艺、非食用产品处理技术等标准。
(五)畜禽屠宰质量控制标准。包括各类畜禽屠宰加工良好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加工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等标准。
(六)畜禽屠宰设施设备标准。包括屠宰厂(场)建设、屠宰厂(场)分级、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等标准。
二、有关要求
(一)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标准项目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内容不能与现行有效的标准重复、交叉或冲突。申报的标准项目立项后通常会获得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推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牵头提出同一领域的多个标准立项建议,报送时按轻重缓急排序。
(三)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原则上应能在一年内完成。
(四)请按要求填写项目建议表(见附件1),国家标准项目建议还需分别提交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和附件3)和标准草案。《2018-2022年畜禽屠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的“综合查询—屠宰标准”栏目中下载。
(五)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分类分批组织标准立项评审。拟于2020年9月评审畜禽屠宰检验规程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于2020年6月和11月分两批评审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请于截止日期前将标准项目建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屠宰标准处,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 张朝明、尤 华、高胜普
电 话:010-59194667,59194776
E-mail: tuzaibiaozhun@163.com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