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60批次、检出10批次不合格,糕点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抽检蛋制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玉林万达广场店销售的来自高要畜牧幸福有限公司的“纯土鸡”,不合格项目为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检测结果为123.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二)南宁市兴宁南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检测结果为4.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广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南宁青秀店销售的标称来自南宁五丰联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陆川土猪前腿肉”,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检测结果为190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四)广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南宁青秀店销售的“福寿鱼”,不合格项目为孔雀石绿,检测结果为7.09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五)广西大洋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加州鲈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330.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六)广西大洋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甲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5.7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1162.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七)合山市蒙丽萍蔬菜批发店、合山市峰哥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各1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镉(以Cd计),检测结果分别为0.16mg/kg、0.1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八)藤县万家幸福超市销售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检测结果为0.5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九)南宁市农武仰食品店销售的“花甲螺”,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检测结果为17.6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870.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十)桂平市新万联超市销售的标称来自桂平鸿华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米饼”,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2.4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十一)都安宏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牛奶香包”,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2.6×105CFU/g、②1.3×105CFU/g、③1.2×105CFU/g、④4.5×105CFU/g、⑤1.7×105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南宁、贵港、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玉林、南宁、来宾、贵港、河池、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