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全省餐饮业行业全面恢复营业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序推进全省餐饮行业全面恢复营业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把推进餐饮企业全面恢复营业、安全营业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统筹兼顾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主动作为、抓紧抓实。
二、及时掌握餐饮企业情况,提前介入,做好服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摸排,及时掌握各企业复工时间,针对餐饮业复工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要点,利用发放工作手册、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进行重点宣传。对一些重点企业,做好上门服务,确保餐饮企业应复工的及时复工。
三、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餐饮企业及时安全复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疫情防控期间制定的特别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要落实证件顺延。疫情期间到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证件,有效期顺延,疫情结束后,再培训补办。对新进员工由餐饮企业根据实际采取“一对一”或网上培训等形式自主组织培训。二是配合当地政府帮助企业协调消杀防疫用品,指导企业边搞好疫情防控边开展营业。三是组织专家上门服务,主动协调消防、燃气等部门帮助复工的餐饮企业,排查以燃气使用、用电安全、涉氨制冷、消防通道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确保餐饮企业安全营业。四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定专兼职人员及时协调解决餐饮企业全面营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五是省应急管理厅将不定期开展餐饮行业复工的督导指导工作。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