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攀枝花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安市前锋区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活草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犍为浩冬海鲜行销售的“鲢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天山路市场摊位(摊位号13号)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达州市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三里坪店销售的“鲜草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充北门市场内周志会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鲈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六)内江市东兴区六一六自选店销售的“鲜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乐至县邮乐购自选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藁城区七味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骨粒脆(酱卤肉制品)”, 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安市前锋区华宇万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达州市通川区宏悦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香辣味)”, 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品质指标问题
攀枝花市仁和区五十一综合市场(范吉康)销售的“腊猪坐臀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