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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2-19 15:37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等6类食品2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规定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薯类膨化食品等6类食品2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规定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标称安徽亨博士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牡蛎肽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安徽亨博士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核桃肽DHA,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日期: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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