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长沙市食安办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倡议书

长沙市食安办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倡议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2-18 13:42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当前,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市食安办特向全市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倡议。
  当前,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市食安办特向全市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倡议: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防疫期间市场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为保生产保安全保驾护航,确保市场食品供应充足安全,维护好特殊情况下的正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货居奇行为,严禁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取消一切集体聚餐活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举措,畅通各部门投诉举报渠道。

  二、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联防联控,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农批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流向餐桌。针对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凝聚各方合力,落实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

  三、维护良好市场物价秩序。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变化,持续加强对防疫期间重点商品特别是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的价格监管,依法打击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商业道德,加强质量管控,遵守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自觉做到标价销售,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按规定复工复产的企业和门店要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体温监测规定和从业人员健康上岗制度,严禁采购、制作、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明令禁止的畜禽肉品,严格落实防疫期间有关餐饮服务各项工作举措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不承办和接受婚丧喜庆等宴席服务。

  五、争做有担当的文明市民。广大消费者要做文明人、做文明事,自觉遵守市委、市政府有关防疫期间的各项要求,自觉隔离,减少外出,文明购物和消费,不到人多的地方聚集,减少外出就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和来历不明的食物,及时举报猎杀、销售、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凝聚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必胜的信心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日期:2020-02-18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