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二月十七日公布肉类添加二氧化硫专项食品调查结果。在约六百个肉类样本中,除较早前公布的十二个鲜肉样本验出不可在新鲜肉类中使用的二氧化硫外,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八。
中心发言人说:「鉴于以往曾在新鲜肉类样本中检出该防腐剂,中心近年定期进行专项调查,评估肉类添加该化学物的情况。中心从新鲜粮食店、超级市场、街市肉档及网上零售商抽取牛肉、猪肉及羊肉样本作化验,抽取样本的地点亦包括曾被检出在肉类添加二氧化硫的店铺及肉档。」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果、醃菜和经加工处理的肉制品如香肠及汉堡扒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但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二氧化硫不得用于新鲜或冰鲜肉类。然而,个别贩商为使肉类的色泽更鲜明,违法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该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噁心等征状。
根据上述规例,在新鲜及冰鲜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提醒业界必须遵守法例规定,不可售卖掺杂了二氧化硫的新鲜及冰鲜肉类。市民则应向可靠的商户(包括街市档户、新鲜粮食店、网上零售商等)购买肉类,切勿购买或进食颜色异常鲜红的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