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查企业复产情况。要求准备复工的食品生产企业落实省、市、区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控制提示的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并经区局市场监管所现场检查核实,符合要求、达到防控条件的,准予复工生产。
二是查健康管理情况。要求企业每日对所有进出人员的姓名、来源地、体温、联系方式造册记录;每日体温检测中,凡出现低热或发热的人员一律禁止入厂,并严格按照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及时就医、隔离;每日将员工体检温测记录上传区局食品生产股备查,直到疫情结束。
三是查消毒防疫情况。要求企业每日对厂区环境、生产车间、各类库房、办公区域、员工宿舍、运输车辆、食堂等活动场所及生产所用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消毒防疫,确保工作环境干净卫生。
四是不使用野生动及其制品加工食品。严格禁止企业使用来源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野生动物作为产品的原辅料。
五是不使用过期或临期原辅料加工食品。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原辅料及产品贮存等制度并能有效溯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不散谣、不传谣、不造谣。要求企业随时关注官方防疫防控动态,不散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消除恐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