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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批次调味品检出不合格 涉及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2-13 11:4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2月12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首期食品抽检情况,该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3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等4大类产品。其中,2批次调味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2月12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首期食品抽检情况,该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3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等4大类产品。其中,2批次调味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问题。
 
  信息显示,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昆明市官渡区祥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昆明市友生酿造厂生产的料酒(调味料酒)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具有广谱性,在酸、碱性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昆明苏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牛油火锅底料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铅是对人体毒性最强的重金属之一,广泛存在于自然界,自然界中的铅经食物链或者其他途径进入人体,食物链是人体铅的直接来源。铅对人体许多器官会带来不良影响,尤其是对人的心血管系统、生殖系统、肺、肾脏等。《火锅底料》(Q/KSH 0003 S-2016)中规定,无牛油火锅底料铅(以Pb计)不得超过0.02mg/kg。造成铅(以Pb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在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受到含铅器皿的污染,以及食品加工的原材料受到铅的污染,造成铅(以Pb计)含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昆明市友生酿造厂 昆明市岗头村昆明一农场内 昆明市官渡区祥和食品经营部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新治食品批发市场8—23附1号 料酒(调味料酒) 500ml/瓶 / 2019/9/25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408g/kg║不得使用 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2 昆明苏汇食品有限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板桥村委会四甲村4号 昆明苏汇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镇板桥村委会四甲村4号 无牛油火锅底料 150克/袋 苏汇 2019/10/18 铅(以Pb计)║0.18mg/kg║≤0.02mg/kg 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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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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