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适度放开各餐饮店营业。自2月8日起,允许各餐饮店营业,可以通过网络(电话)订餐+外卖配送或消费者打包带走的方式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消费者不在餐饮店聚集和聚餐。同时要求各餐饮店在营业期间要做好场所每日消毒,做好从业人员、送餐人员每日健康卫生监测、落实着装要求和佩戴好口罩,不得采购活禽畜和野生动物及制品。
二是要求各单位食堂加强疫情防控落实有序就餐。督促各单位食堂在启用前做好就餐人员和从业人员居住旅行情况调查和健康检查,对有疑问的人员暂停进入食堂,要求食堂开餐后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落实人员每日监测体温制度,落实场所每日消毒制度,加强场所通风避免使用空调,落实食品和一次性餐用具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实行分散就餐、错时就餐,避免集中就餐,鼓励就餐人员打包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