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北区万久平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重庆怪味胡豆(炒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重庆怪味胡豆(炒货食品),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3937651,检验结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DBS50/026-2016 《食品安全 地方标准 怪味胡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称的生产单位为“重庆市渝马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7日”,商标为“渝马+图形”。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19年10月28日对江北区万久平副食经营部销售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食品在售。经实地检查,其进销存记录显示: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于2019年8月15日从江北区铭洲副食品经营部处购进,购进数量为1件(规格11kg/件),抽检2.2kg,剩余8.8kg已全部售完。
(三)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江北区万久平副食品经营部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并责令其进行自查整改。江北区万久平副食品经营部向消费者发出了召回通告,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