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灭菌/巴氏乳,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禽类及副产品,坚果与籽类等10类食品8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6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30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3批次,全部合格;灭菌/巴氏乳72批次,全部合格;猪肉及副产品38批次,全部合格;牛肉及副产品29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品10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10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禽类及副产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坚果与籽类食品3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山东沙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大星发商贸有限公司第十六自选超市经营的沙土吊炉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北京佳祥鑫水果批发店经营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北京市通州区梨园聚元鸿农贸市场K037、K038梅志峰经营的黑鱼(活),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景泰马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北京众信渔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6.标称香河双安禽类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加工,北京市通州区梨园聚元鸿农贸市场杨本道经营的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万升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8. 蔬菜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 水果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 禽类及副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 水果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3. 水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4. 蔬菜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17.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