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11月组织对我市生产、流通环节的保健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生产、流通环节保健食品300批次,涉及生产、流通环节经营主体79家次,共检测指标3315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监测问题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品质指标,监测问题项目类别为功效成分。
二、抽检情况
共抽检保健食品300批次,涵盖营养素补充剂及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改善睡眠、改善营养性贫血、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减肥、通便、增加骨密度等12大类保健功能产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监测问题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监测问题项目为总黄酮。
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监测问题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不合格及监测问题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保健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2019年保健食品抽检项目》。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保健食品的选购、食用提醒消费者:
(一)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看清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二)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三)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要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附件:1. 抽检不合格信息
2. 抽检监测问题信息
3. 抽检合格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