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提名项目持有异议的,须在公示之日截止前,以实名方式提出,并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并亲笔签名;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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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