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国际预警 » 韩国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

韩国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2-31 13:4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齐晓娜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97号公告,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97号公告,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不正当标示或广告的侵害,通过食品的功能性标示促进食品产业的活性化,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功能性的范围、进行功能性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的要求、功能性标示或广告的方法、功能性标示或广告相关资料的公开等。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1月21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www.sqrdapp.com、news@www.sqrdapp.com。
日期:2019-12-31
 
 地区: 韩国 亚洲
 标签: 广告 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