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8批次、保健食品12批次,酒类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青海万元工贸实业基地销售的青稞原浆酒,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检出值为45.4%vol,标准规定42.0%vol-44.0%vo。
2.格尔木天天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德令哈乐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陕西绿宝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调味油,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并[a]芘检出值为12.50μg/kg,标准规定≤10μg/kg。
4.青海丰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安康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土榨菜籽油,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苯并[a]芘检出值为16.41μg/kg,标准规定≤10μg/kg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3.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酒类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2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