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酒类食品26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城南超市销售的标称由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极米桂花香韵酒”,不合格项目为三氯蔗糖,检测结果为0.0124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