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中规定,发酵乳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CFU/g,M=5CFU/g的要求。样品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136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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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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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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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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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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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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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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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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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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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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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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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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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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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壮牛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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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城东工业园区东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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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壮牛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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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城东工业园区东莞园二区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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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味水牛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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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g/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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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氏乳业及图形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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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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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①<1CFU/g,②<1CFU/g,③1.6×10²CFU/g,④<1CFU/g,⑤9CFU/g║n=5,c=2,m=1CFU/g,M=5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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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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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doc
相关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1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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