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准聚乙烯基聚吡咯烷酮作为食品加工助剂,用于葡萄酒的澄清和过滤,最大用量为80mg/100ml;
2.批准粉末纤维素作为食品加工助剂,用于精制油脂的澄清和过滤
;3.批准二氧化硅用作抗氧化剂,柠檬酸钠用作稳定剂,使用范围为脱水改性植物油或脂肪;
4.批准聚二甲基硅氧烷作为消泡剂用于大豆分离蛋白的生产,最大用量为1mg/100gml,并注明“非即食产品”;
5.批准二氧化硅作为抗湿剂,仅用于含有益生菌的粉末状产品,最大用量为1克/100g;
6.批准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作为乳化剂,氯化镁和氯化钙作为稳定剂;
7.进一步明确了RDC 239/2018附件II的子类别14.3的用语,该用语涉及作为抗氧化剂的抗坏血酸钠,具体为:“对于供年龄在12至36个月的儿童食用的含有冻干益生菌粉末的产品,抗坏血酸钠最大用量为0.333g/100g或为0.5g/100ml。”
该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portal.anvisa.gov.br/noticias?p_p_id=101_INSTANCE_FXrpx9qY7FbU&p_p_col_id=column-2&p_p_col_pos=1&p_p_col_count=2&_101_INSTANCE_FXrpx9qY7FbU_groupId=219201&_101_INSTANCE_FXrpx9qY7FbU_urlTitle=alimentos-autorizados-aditivos-e-coadjuvantes-de-tecnologia&_101_INSTANCE_FXrpx9qY7FbU_struts_action=%2Fasset_publisher%2Fview_content&_101_INSTANCE_FXrpx9qY7FbU_assetEntryId=5715185&_101_INSTANCE_FXrpx9qY7FbU_typ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