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处置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是落实 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督促食品生 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 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 实把核查处置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 法程序,有效组织核查处置工作,确保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19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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