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和《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19年12月2日,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对《鹿鸣贡茶》等7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技术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上述所申报的7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秘书处(联系人:戴小梅,电话:17783698707,邮箱:653229985@qq.com)。
宜宾市标准化促进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