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为糕点,为: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分公销售的早茶饼(规格型号:计量称重 生产日期/批号:2019/6/17),该样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 M=105CFU/g的要求。
另1批次为蔬菜制品,为:天津市武清区韩俊玲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味美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糖蒜(规格型号:200克/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9/8/1),该样品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共四个项目不合格。
根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糖精钠(以糖精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15g/kg,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另外,在该标准附录A中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从严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部门按规定公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4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样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120000111330493 | 1 | / | / | 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津塘公路南一经路东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负一楼 | 早茶饼 | 计量称重 | / | 2019/6/17 | 菌落总数,CFU/g||n₁=2.8×10⁵, n₂=1.3×10⁵, n₃=1.4×10⁵, n₄=7.1×10⁴, n₅=1.1×10⁵||n=5,c=2,m=10⁴,M=10⁵ | 糕点 | 2019年第49号 | 2019.12.05 | 天津/转移/监督抽检 | 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 |
GC19120000111130369 | 2 | 天津市味美居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武清区东马圈镇安标垡村 | 天津市武清区韩俊玲副食店 | 天津市武清区农产品交易中心翠亨路79号D-3-49(南蔡村镇) | 水晶糖蒜 | 200克/袋 | 辽牧+拼音+图形商标 | 2019/8/1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242g/kg║≤1.0g/kg,糖精钠(以糖精计)║0.226g/kg║≤0.15g/kg,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56g/kg║≤1.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24║≤1 | 蔬菜制品 | 2019年第49号 | 2019.12.05 | 天津/转移/监督抽检 | 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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