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速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8类食品54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6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出兽药残留问题、非食用物质。分别为玉泉综合市场鲜鱼摊区张永凤摊位销售的“泥鳅”,自贡市一对山农贸市场赵学英摊位销售的“泥鳅”,杨登平销售的“小泥鳅”,双流区余三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顺庆区晓玉干杂店销售的“泥鳅(养殖)”,汶川土巴碗火锅店销售的“泥鳅”,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王菊华销售的“泥鳅”,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不合格;雅安中合青江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中国农批和平智慧市场蔬菜区13号邓嫒梅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量检出,可能因为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违规使用该类药物。也可能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中违规添加了该类药物,导致水产品体内氧氟沙星残留。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水产品中,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可能因为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超量使用该类药物。也可能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中超量添加了该类药物,导致水产品体内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
4-氯苯氧乙酸钠为苯氧乙酸类化合物,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之目的。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豆芽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标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包括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分别为通江杨飞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笋子”,彭山区王氏干杂店销售的“干笋子”,武胜县沿口景乐福超市销售的“干黄花”,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广元市利州区宜家乐农贸超市(万缘店)销售的、标称成都市郫都区绍丰和调味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绍丰和红油豆瓣”,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西城御景店销售的“米块(米粉制品)”,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314g/kg。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2g/kg。人体摄入的少量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会迅速以硫酸盐形式排出体外, 因此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的系统性毒性低。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如哮喘病患者等),则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过敏症状。因此过敏体质等人群应向食物供应者清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需要,进食后如感到不适,应立即就医。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米粉制品属于粮食加工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允许在粮食加工品中添加脱氢乙酸等防腐剂。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添加防腐剂。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糕点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四川省金诺瑞食品有限公司万达店销售的、标称绵阳市金诺瑞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肉粉松派面包(冷加工)”,不合格项目为霉菌超标;达州市通川区佳乐平价超市销售、标称达州市香王瓜籽厂生产的“世财焦糖瓜籽”,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8/11生产的“白味瓜子”检出同一项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成都市、绵阳市、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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