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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2-05 08:04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8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0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8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0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理市喜洲镇喜洲农贸市场内赵祖富销售的鸡肉,沙拉沙星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临沧市双江乐家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三、丽江市古城区丽客隆超市裕康苑店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四、丽江市古城区丽客隆超市裕康苑店销售的鸡蛋,金刚烷胺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五、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青香活禽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螺蛳湾活禽批发市场生产的鸡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
日期: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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