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52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34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昆明市经开区大冲农贸市场刘兴泽销售的大白菜,唑虫酰胺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玉溪市江川区海元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镇雄县乌峰镇天源商贸城蔬菜批发市场高秀伦销售的细尖椒,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玉溪市江川区海元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梁河县宏兴农贸市场(曹根兰)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个旧市人民路金方农贸市场熬建春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五)个旧市人民路金方农贸市场熬建春销售的扭扭辣,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六)玉龙县黄山镇上吉市场刘星香菜摊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七)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农贸市场杜青销售的平菇,总砷(以As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