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计706批次,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冷冻饮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等14大类,其中合格696批次,发现不合格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淀粉及淀粉制品17批次、罐头13批次、冷冻饮品10批次、肉制品109批次、水果制品30批次、糖果制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餐饮食品69批次,合格68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8批次,合格57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蛋制品30批次,合格28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糕点80批次,合格79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43批次,合格140批次,发现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54批次,合格53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肉制品47批次,合格46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