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地理标志工作的实际,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江西省关于加强和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以特色产品申报地理保护标志为抓手,本着“挖掘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按照“培育一个地标产品,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的目标,积极引导符合地理标志保护的特色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和打造地方特色品牌,促进我省特色产品逐步向特色产业、名特优产业化发展。同时,提出六项工作重点:一是加强资源调查,发掘培育特色产品;二是规范标准体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实施品牌战略,实现品牌协调发展;四是扶持龙头企业,发挥行业带动作用;五是拓宽工作领域,助推电商健康发展;六是强化推广使用,加强后续监管力度。
地理标志产品有利于维护产品品牌、培育和提高特定产品品质,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不仅为产品经营者带来巨大的商机,也为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开拓一条新思路。《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我省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工作和农民脱贫、农村致富、农业增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按照上级对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工作要求,省局将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继续加大地理标志的挖掘、培育和申报保护力度;二是加大全省地理标志保护资源信息普查工作;三是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后续监管和抽查考核,规范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加强地标产品的示范引导,进一步完善地标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贴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