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云南滇叶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手工软麻花,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景洪心联兴超市花伴里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福家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莲子糕,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西双版纳大兴有限责任公司大兴量贩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云南省玉溪市回族糕点糖果厂生产的燕窝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附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