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坚持四个最严、完善八大体系、开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加强组织领导五大部分,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湖南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举措、攻坚行动、组织保障等作出了安排部署,是湖南省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总规性文件。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总体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完善“八大体系”,实施“十二大行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全链条保障水平、全行业安全系数,全面实现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确定的2020年、2035年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四个最严”,明确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产地环境、农业种养殖源头、粮食收储、食品生产经营、进口食品等关口,健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方面责任。
《实施意见》规划完善“八大体系”,即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投入保障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产业发展体系、配套服务体系等八大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开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食品生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护老”行动、“优质粮油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三小”食品整治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等十二大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跟踪督办、巡视巡察和评议考核,建立奖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来源:食品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