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调味品73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饮料59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蔬菜制品43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3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5批次和蛋制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恭城县莲花镇富民供销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平乐县甘泉饮料厂生产的“花生奶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测结果为0.64%,标准规定为≥0.8%。
(二)平乐县陶秀珍食杂店销售的标称由平乐县甘泉饮料厂生产的“花生奶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测结果为0.65%,标准规定为≥0.8%。
(三)平乐县陶秀珍食杂店的标称由平乐县甘泉饮料厂生产的“豆奶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测结果为0.62g/100g,标准规定为≥1.0g/100g。
(四)贵港汇上佳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味一香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商)生产的“荷花味精”,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检测结果为69.0%,标准规定为≥80.0%。
(五)桂林市美全食品有限公司东二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兴安县辉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干鲜特辣油辣椒(特辣王。油辣椒)”,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结果为1.23g/kg,标准规定为≤0.5g/kg。
(六)来宾市中汇大洋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来宾市兴宾区曾好吃辣椒酱厂生产的“辣椒酱”,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结果为1.59g/kg,标准规定为≤1.0g/kg。
(七)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天见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宜州市王媒婆地方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什锦菜(酱腌菜)”,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结果为1.23g/kg,标准规定为≤1.0g/kg。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河池、南宁、来宾、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来宾、桂林、贵港、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