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以辖区内各类茶叶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为整治对象。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查验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照”从事茶叶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及超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行为;现场查验茶叶及其制品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确保茶叶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等;结合保健市场乱象“百日大整治”及“陇原护老”等系列整治行动,强化对茶叶及其制品标签、标识的检查,要求各类茶叶生产经营单位所售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严禁在标签、说明书上或口头宣传茶叶及其制品具有保健、治疗等功效;以西湖龙井、安吉白茶等国内外知名茶叶为重点品种,排查以假充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辖区茶叶及其制品市场。
专项整治期间,共完成茶叶及其制品抽检15批次,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共检查辖区内代用茶生产企业2家,各类茶叶及其制品经营单位84户次,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8家茶叶及其制品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区茶叶及其制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