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以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以白酒、其他酒(配制酒、其他发酵酒),特别是散装销售的白酒和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其他发酵酒等酒类产品为重点产品;以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问题。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2家酒类生产企业(其中白酒生产企业9家),50家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发现问题企业家数28家,责令整改28家;共抽检了58组酒类样品,不合格3组,对3家酒精度不合格的酒类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有效地防控了质量安全风险,推进我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