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djjgf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登记注册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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